
为了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发展设施蔬菜产业的积极性,加快设施蔬菜产业建设步伐,近日,杨陵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了《2008年新建日光温室大棚农户直补资金发放办法》,规定如下:
一、建棚补助标准。土墙外包砖镀锌管支架的标准大棚每座补贴5000元,标准中棚每座补贴500元。标准大棚长度50米,跨度8米,后墙高2.2—2.5米,脊高3.5米,前屋面角22—25度,后屋面仰角39—42度,支架间距1.0米。标准中棚长50米,跨度12米,最高点2—2.2米,支架间距2米。对因地形等因素造成大中棚面积变化的,以实际丈量面积折算成标准棚计发补助资金。
二、补助资金发放办法。大棚补助资金按建设进度分批次发放,墙体建成后每标准棚兑现2000元,支架安装完成和缓冲间建成后兑现2000元,棚内定植后兑现1000元;中棚补助资金在中棚建成定植后一次性发放。
三、补助资金发放程序。每两周由乡镇统计大棚建设进度,逐户造册登记,并经建棚户、乡镇领导签字后,报区农林局;农林局组织人员进行核查确认后,按建棚进度将直补资金拨付到有关乡镇;乡镇负责直补资金发放,建棚户户主持身份证签字后领取。
四、农户建棚贷款享受政府三年贴息补助。期间,每季度末,由各乡镇负责收集农户与信用社的贷款利息结算单,并进行登记汇总,经区农林局审核后,报区财政局予以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