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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律师:法援背后的故事
三农市场网 添加时间:2008-11-18
北京城里,有这样一个特殊的群体。
他们是律师,但不收费。在办案过程中,他们和当事人一起坐车,由他们付车费;和当事人一起吃饭,由他们付饭钱;周末时间,他们为农民工提供免费培训,发放免费培训教材,还给每名农民工20元的交通补贴……
他们以一种特殊的援助方式折射出当代农民工维权生活的一种新变化,一种新标向。
在这个群体里,有刚走出“象牙塔”的青年才俊,也有经验丰富的律师。一个偶然的机会,记者走到他们中间,听到了一些“鲜为人知”的背后故事。
农民工律师:适时而生
“在我心中,农民工律师指的就是为农民工提供专业、免费法律服务的专职律师。”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佟丽华认为,全国13万从业律师中,仅有约70名农民工律师,凤毛麟角,“现在该是产生农民工律师群体的时候了。”
如今,我国有2亿多农民工,这些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如何又直接影响到至少6亿以上的农民生活。然而,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现象不在少数,农民工群体是权益最易受侵害的群体。
“我清楚记得有次接待两名河北农民工的情形。当时我给他们倒了杯水,耐心地倾听他们介绍案情、认真帮助他们分析案子,他们竟当着我的面嚎啕大哭。他们的年龄与我的父辈相仿,如果不是特别伤心,两位60岁左右的男人,怎么会当着我这样一个晚辈的面如此失态?看到他们的悲伤,我真的想到了自己的父亲。”佟丽华表情略显凝重。
时福茂律师分析说,造成当前农民工维权难的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劳动违法现象严重,如劳动合同签订率极低、非法转包现象严重、工伤保险难覆盖等;二是现有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不畅,程序多、时间长、效率低,农民工往往难以承受维权成本之高而放弃权益。
农民工依法维权代价到底有多大?《中国农民工维权成本调查报告》执笔者肖卫东说,按目前农民工维权体系,一般情况下,讨薪1000元需要付出综合成本至少3000元。
据了解,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也明确指出,“要把农民工列为法律援助的重点对象,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要简化程序、快速办理。”
“坦率地讲,现行政府的法律援助体制在农民工保护方面存在一些不足,比如,如果农民工想申请法律援助,制度里仅要求提供劳动合同这一项,就把大量农民工拒在法律援助大门之外,因为大多数农民工都没有签订合同。农民工渴求免费、高效的法律帮助,乃情理之中。”徐玉领律师说。
此时,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于2005年9月8日应运诞生,身份暂是“民办非企业”,主要从事法律援助、咨询、培训、研究工作。现有专职律师16名,仅有3人成家。
“我们站年轻律师大部分来自农村,收入平均也就两三千块钱吧。现在我和两个同事住一起,房租每月1300元,站里给我们补贴600元,其余的我们自己解决。目前条件看似有些艰苦,但我心里很充实。农民工真的很需要我们!”赵强说。
佟丽华认为:“工作站是中国政府法律援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不是单独扯皮!它真正的意义就是培育了中国第一代农民工律师,能真正代表农民的声音,现在农民的声音太弱了。”
农民工:咱的保护神
“在京农民工合法权益只要在工资、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等方面受到侵害的,都可申请我们援助。”佟丽华说,“农民工提供证据有‘问题’的,我们不援助。真不真,我们清楚。”
“我要把他们的事迹铭刻在心,传遍全国的每一个角落,让更多的民工兄弟受益,让更多的人理解和支持他们———咱的保护神!”说这话时,河北农民工郭增光的眼里充满希望。
作为专门从事农民工法律援助的机构,工作站办理了许多典型、复杂的农民工维权案件,这些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让当事人获得了公正对待,而且让同样境况下的劳动者也受益。
如肯德基案件,当事人徐某自1994年年底来到肯德基公司打工,一直工作到2004年时,肯德基要求包括徐某在内的所有仓储员工都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合同。2005年徐某被解雇,肯德基公司认为徐某不是其员工,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徐某接受援助,该站最后与肯德基公司中国总部达成协议:不仅圆满解决徐某和其他当事人的补偿问题,而且肯德基公司承诺,除特殊情况外,该公司在中国停止使用劳务派遣制度,原先使用的派遣员工转为直接聘用人员,并认可其以前的工龄;新员工直接与肯德基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该案件将使肯德基公司在华数千员工至少直接受益近亿元。
记者探访北京工作站,印象最深的,是会议室墙壁上挂满了锦旗和满柜子陈列的奖章奖杯。“还有很多人要送锦旗,我们说挂不下,别浪费钱了。”佟丽华说。
不过干这一行,“专业”之外,还要有勇气。2006年9月8日下午2点,三位焦急的农民工走进工作站,说13名被拖欠了3个月工资农民工被扣在印刷厂里,厂长扬言“谁要工资就打谁”。工作站立即安排三位律师前往调解。刚到用人单位几分钟,四五辆轿车就停到他们身后,钻出来约20个年轻人,身穿运动服,脚穿尖头皮鞋,一直盯着律师们。
两个多小时的谈判后,厂长同意放人并支付两个月的工资。然而第二天,律师通知那13人去领钱,竟然没有一个人敢去。律师只好自己到工厂代领工钱,然后发给大家。
这事还没结束。律师认为不应当放弃剩下那个月的工资。在征求当事人意见后,2006年11月4日,他们向昌平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厂老板十分气愤,当即给律师打电话:“我要让你们永远在北京消失!”仲裁开庭时,厂长怒气未消,对两位律师说:“楼下有6个人在等着你们,咱们走着瞧!”
好在正能压邪,在仲裁员的主持下,厂长同意支付剩余工资。同年11月17日,尚存顾虑的两位援助律师到印刷厂领钱,还安排一位律师在外边接应。这次,厂长态度大变,主动配合了工作,13名农民工拿到最后一个月的15068元工资。据说,现在那位厂长和援助律师已成为好朋友。
类似案件不胜枚举,多年工作经验给佟丽华和他的同事们一个启示:尊重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预防和减少犯罪、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对那些为城市建设流血流汗的农民工,应该尊重他们,保障他们及时获得本就微薄的报酬。
政府:应当关注
“只要你把事做得漂亮,钱应该不是问题。”佟丽华说,“这些年,由于社会的浮躁,很多人已经习惯于空谈和唱高调,但我相信多数人都是清醒的、有良知的。只要有人出来扎扎实实地做事,这个社会谁都不糊涂,谁都会看到,你就能获得大家的支持。”
说到支持,事实上,政府一直在支持法律援助工作。按照流程,农民工找到政府法援机构,机构给指派律师进行办理。被指派的律师有可能对劳动法不熟悉,也可能并不愿意接,最后的结果就是政府付出了很大的成本,效果却并不好。
截至2007年11月30日,工作站已办结案件1529件,涉案金额3亿多元(这是咨询涉及的数字),已切实帮农民工得到12319671.81元。此外,接受的来访、电话和网络咨询11688件,涉及农民工68216人次。
“政府只给了我们1529件案子的钱(每件800元),却有近7万民工得到咨询帮助,你说政府这种购买服务是不是超值?”佟丽华得意地说,“目前,除政府购买超值服务外,我们还得到了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联合国开发署等单位的资金支持。”
其实,政府官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绝大多数人都关注公益,关键是以怎样的形式来汇聚这些力量。其实道理很简单,谁愿意支持一个只喊口号不干实事的人呢?如果切实把这事做好,对农民工来说,就不仅是希望,而是雪中送炭,对社会来说,创造的当然就是和谐。
佟丽华坦言,各地工作站尽管其存在各种各样问题,如工作站性质及与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资金吃紧等,但所有问题都是发展中的问题,这些问题也只能在发展中逐步解决。他坚信,只要把事干好,这种“政府支持、行业引导、社会奉献”援助模式的前景是乐观的。
目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正在全国推广“北京模式”,全国已有20个省会城市建立起类似的专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构,每个工作站配2名专职律师以及1名工作人员。
至此,对于这种“免费为农民工维权”的现象,社会各界评说各异。有表示惊诧的,有嗤之以鼻的,也有表示惊奇欣喜的。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秘书长邓甲明认为,中国第一代农民工律师是现实维权生活中的一个有效援助群体,不仅创新发展了社会法律援助事业,有效解决了农民工法律援助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也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贡献。
据悉,2006年底,司法部赵大程副部长分别到北京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和石家庄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视察并看望律师,赵副部长对这项事业给予高度评价。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副主任汪志洪表示:“农民工律师的工作是一项积德行善的工作,前途是光明的,这股新生力量应当关注!”(完)
文章来源:中国三农资讯网 添加人:宋选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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